環評打捆審批是指對園區內同一類型的小微企業項目的環評集中辦理,統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園區內的小微企業可共享環保公共基礎設施或集中工藝設施,明確一個責任主體,依法開展共享設施的環評。 此舉可以大幅節約審批時間,同時也有效降低企業的經營成本。
環評承諾制審批是指符合《安徽省建設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范圍》的建設項目,生態環境部門受理環評文件后,環評文件可不經評估直接作出審批決定,原則上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日前,宣城市生態環境局批復了安徽省首批、宣城市首個打捆環評項目。在選址集中,產業布局符合園區主導產業,建設方案較為明確的前提下,郎溪縣經濟開發區四個同類型的小微企業開展打捆+承諾制審批工作,并獲得批復。此次打捆+承諾制審批節省環評編制時間20個工作,節省企業費用約5萬元,壓縮審批時間11個工作日。
為了對標滬蘇浙,創新審批機制,安徽省生態環境廳于2021年4月29日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推行“環境影響區域評估環境標準”工作的通知》(皖環發〔2021〕23號)文件。宣城市結合“一地六縣”長三角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產業集中合作區建設任務,推動區域內打捆項目環評試點工作,要求各縣市區生態環境分局、各園區管理機構按照文件要求,根據各開發區實際情況組織編制“區域評估+環境標準”為“標準地”落地實施提供支撐。并于每月初對區域評估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
為推動此項工作,宣城市生態環境局環評與排放管理科以“一地六縣”中的郎溪縣作為試點,專程赴郎溪縣開發區探索開展環評打捆審批工作,對于產業園區內符合區域評估要求,選址集中、產業布局符合園區主導產業、建設方案明確的同類型小微企業,支持合并開展打捆環評,多個項目編制1 份環評文件。
市生態環境局將以打捆環評審批為抓手,在全市開展優化小微企業項目環評審批服務,切實為小微企業減負,助力項目快引進、早落地、早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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